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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减免项,减免行政处罚规定

行政审批减免项,减免行政处罚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行政审批减免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行政审批减免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税务行政审批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流程(当场办结)

1、税务行政审批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流程(当场办结)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271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减免备案表(3份)书面申请报告 关于生产经营项目(种植产品目录)、经营状况、生产过程(生产过程最重要,要详细,写明生产周期)的描述和说明。种植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种植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自产自销证明。

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收集、录入,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第二十条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审批减免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行政审批减免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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