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政审

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行政审批 培训)

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行政审批 培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政务大厅审批管理办法?

1、政务大厅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行政审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公平、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政府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窗口管理

第一条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办具有考核考评、效能监督的统一管理权;对进入中心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具有动态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职权。

第二条 审批窗口接受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双重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由各职能部门管理,日常工作纪律接受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积极推行一审一核、授权审批制度,凡市政府明确进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只能在中心办理,证、照、件一律在中心发放,各部门不得另行受理,不得搞“双轨制”运行,各部门应授予派驻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中心对进驻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对进入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期限。中心将每项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权限、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以各种形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需要修改公布内容的,应报中心核准。

第五条 审批窗口须遵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的“六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依据,公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和公开收费标准。

第六条 审批窗口须遵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的“五件制”,即: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

第七条 审批办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实行行政审批机关领导负责制,由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

第八条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办工作人员具有教育培训、考核评议、监督检查、人事建议权。

第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考察和选调,并经过中心培训后才能上岗。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相关业务和工作规程,能熟练操作电脑,是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各职能部门安排的窗口工作人员,须按数量和素质要求,保证窗口工作的正常进行。各职能部门须将其窗口工作人员数量、名单、职责和承担的业务函告中心,由中心审定。

第十条 审批办负责人任职原则上应不少于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任职满3年的应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审批办其他工作人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在任期内确需调整轮换应在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行,并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群众和企业服务,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因所属部门工作确需暂离的,要提前告知中心,并在安排落实临时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因另有工作任务或其它突发事件而不能到岗的,所属职能部门必须迅速安排人员接替,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窗口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调任(离任)时应与中心协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心。

第十三条 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依据来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 审批办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优秀指标由市人事管理部门单列,不占本单位指标,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

第十五条 审批办工作人员在任期期间,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符合提拔条件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组织部门提出任用建议。上级组织部门或有关单位对审批办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考察时,要把考核情况作为其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审批办工作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进驻后不能胜任工作、有违纪违法的,市政务中心有权函告并要求其所在单位及时调换。

第十七条 审批办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建议转到市政务中心,参加市政务中心的党、团组织活动,服从市政务中心党、团组织管理。

三、奖惩与效能监督

第十八条 对被评选为“先进窗口单位”和“优秀个人”的,由市政务中心进行表彰,然后向所在单位通报表扬,并报到市委组织部。

第十九条 中心监督股通过受理投诉、大厅巡查、办件监察等形式,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条 应纳入在市政务中心受理或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单位没有进入中心受理或办理的,或没有按规定在中心收费窗口进行收费的,政务中心将联合市纪委进行专项调查后上报市委市政府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审批办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若发现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由政务中心向其所在单位建议或上报纪检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十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轻微违规情况采取口头警告或约谈方式处理,一般违规情况报对应单位领导处理,严重违规者上报市纪委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培训技能考核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tpdw.comhttp://www.ctpdw.com/hdss1/6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