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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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第一,应诉风险。根据最高法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涉及单位诉讼案件时,按规定必须由单位的一把手或法人出庭应诉。因此,如果某个事业单位存在民事或刑事纠纷,必须诉诸于法律时,单位法人代表作为单位的负责人,按规定没有特殊原因应当出庭应诉,确实不能应诉的,要委派相关负责人出庭。
第二,问责风险。如果单位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出现重大问题,并因此产生严重后果,作为单位的法人代表,按照事业单位处分条例等规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不排除要承担领导责任,接受党纪或政务处分,存在问责风险。碰到类似的问题,企业法人代表可能会面临民事和经济赔偿责任,甚至负刑事责任,事业单位法人一般不存在这种风险,至多被处分,再由单位负担民事责任,不可能像企业法人代表那样负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毕竟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代表的是国家和政府,有问题可以被处分,但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而由单位和政府来承担。
1.坏处: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公司欠款不还,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找法网提醒您,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好处: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好处是风光无限,有职有权,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想象力按照法律规章要求体香自己的意志。
风险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对单位的一切事物承担责任,大小事物都需要操心,同时需要上级部门的检查、审计,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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